总理各国事务衙门
含义解释
清统办洋务的中央机构。清咸丰十年末(1861年初)设立,总掌外交、通商、海关、海防、订购军火、派遣公使等事,并管辖北洋通商大臣与南洋通商大臣。亦省称“總理衙門”。
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以期引进西方技术与制度,推动国家现代化进程。
古文寓意:
十年,文宗北狩,特置专官办理抚局。其冬,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,命恭亲王奕䜣领之……光绪二十七年,辛丑和约成,更名外务部。
——近代·赵尔巽·《《清史稿·职官志六》》
丁亥七月总理衙门咨行各省将军督抚有案,兹将咨稿照录。
——清·薛福成·《《出使四国日记·光绪十六年十一月初六》》
朝廷设立总理衙门,专办洋务,亦不能不内恤人言,周章顾盼,无敢直截办理。
——清·郭嵩焘·《《拟陈洋务疏》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