票据交换所
票据交换所的意思
1. 同一城市中各银行每日定时进行票据交换,以清算应收应付款项的场所。英国伦敦自1770年起各银行每日集中于一中心点,交换各自付款的票据,差额则以现金结算。1833年正式成立伦敦票据交换所。此后,纽约、巴黎、大阪等地相继设立票据交换所。旧中国上海钱业从1890年起已设有类似票据交换所的“汇划总会”。1933年1月10日起,上海银行业于“上海银行业同业公会联合准备委员会”内附设上海票据交换所,办理上海华商银行范围内的票据交换。上海外商银行最早由汇丰银行主持票据清算,后改由中国银行办理。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,成立统一的上海票据交换所,所有上海的银行、钱庄以及外商银行,均参加交换。新中国成立后,各大城市的中国人民银行也设有票据交换所,办理各种结算凭证的交换。
例句:
票据交换所是银行之间为了方便资金清算而设立的机构。